神明當「契父母」是從何而來?民俗學者林茂賢說,早年農業社會醫療不發達
    ,造成夭折率高、嬰兒「歹育飼」;或經常受驚嚇啼哭、體弱多病,父母或者
    家中長輩多會前往廟宇祈福「結契」,請神明收為「契子女」 (義子或義女)
    ,祈求得到神明的庇佑,平安長大。
  • 小兒出生証明文件、戶口影本、生辰八字或紫微斗數命盤表。
  • 向媽祖稟明子女資料,說明要認媽祖做乾媽,再擲筊請求媽祖允許,即可在廟內媽祖契子女名冊中登錄後帶回一個平安符,每年都必須回廟換平安符的紅絲線,俗稱「換絭」。一直到16歲成年禮。
  • 小孩子作媽祖契子女,必須填寫萬和宮祈願契文書二份,一份稟呈媽祖知道,一份放在家中等滿16歲時拿回本宮,在媽祖前焚化,結束契約關係。
  • 作為媽祖契子女,請添油香新台幣壹仟元整(一次為限),做為活動費用。